杭州市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上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杭州市城区户籍(不含建德、桐庐、淳安)。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热爱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2025年3月26日16点截止。上午9:00--11:40,下午14:00--17:00,电话:0571-87562163,联系人:毛老师。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上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凯旋支路11号)1楼服务中心办公室,必须本人报名、不得委托。
3.提交报名材料:①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附近期1寸照);②个人简历;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原件及复印件;⑥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报名者须按照公布的招聘要求,如实填写。如报名者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1.报名材料初选后,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政审
1.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2.经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办理入职手续。薪资待遇按上城区政府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附件:报名表.doc
杭州市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