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建设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有杭州学院路、萧山以及上虞三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8个岗位46人。
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12月31日(含)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浙江省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招聘岗位表中年龄条件的要求,“35周岁”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40周岁”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45周岁”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50周岁”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对工作调配的要求,应聘人员需服从萧山校区和上虞校区的工作安排。
(三)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符合招聘单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标准者,可依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指定网址(https://rczp.zjjs.edu.cn )进行报名。选择应聘岗位并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骨干教师、高层次人才岗位应聘人员通过指定邮箱(zjyrczp@zjjs.edu.cn )进行报名。应聘者需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硕博招聘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
(1)身份证件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3)个人简历(专任教师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内填写,骨干教师、高层次人才下载填写附件2: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
(4)岗位所需其他材料: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外文期刊要求发表在SSCI、SCI、AHCI等收录期刊。发表在AHCI收录期刊和SSCI、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一区、二区可认定为一级期刊,三区可认定为核心期刊。发表的外文期刊需提供论文刊发当年度的检索证明)、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合同)、党员证明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材料,具体按照招聘条件要求。
(5)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上报名,如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不清晰、无法辨识关键信息的,或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时间及其他说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视不同岗位报名情况和学校招聘工作安排而定,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专任教师岗位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网站个人中心-投递记录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发布相关考试安排通知。
骨干教师、高层次人才岗位通过其他形式反馈资格情况,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参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携带(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名表并按指定位置粘贴个人1寸证件照片,同时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2)报名时已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三)选拔方式
骨干教师和高层次人才岗位,学校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及复试均为面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如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20倍且大于5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的1:10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笔试考察专业知识(技能),也可视岗位需要安排操作性技能测试。
1.初试。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以试讲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
2.复试。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作为教师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个性特征、专业业绩特长)及岗位的匹配度等,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复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复试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察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也可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体现用人偏好。
2.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复试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拟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未如实填写,或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招聘过程涉嫌隐瞒造假,或存在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等不符合招聘录用情形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rczp.zjjs.edu.cn,“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s://rczp.zjjs.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单位要求和相关安排。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人事处反映(0571-82649603),以便及时纠正。
(四)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0571-82475153)。
五、咨询
报考者对招聘岗位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聘计划表中查询。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本文来源:今日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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