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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备案制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5〕397号)规定的程序,经审核、备案,杭州师范大学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监督电话: 0571-2886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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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
2024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