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07 20:00:36 关注:81次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杭州足球学院副院长1名,竭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我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和杭州市重点支持高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下设24个学院、2个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杭州师范大学建德医院),拥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近80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6个,拥有省高水平大学基础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一流学科14个;化学等1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立项数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具体情况详见学校网页:http://www.hznu.edu.cn/。
二、选聘计划
杭州足球学院副院长1名。
三、选聘条件
符合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师德师风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体育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研究经历,在足球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力。具有职业足球俱乐部、高水平足球竞技经历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4.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放宽至50周岁(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行政管理经验和水平,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院或足球俱乐部担任过重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二)岗位具体要求
1.熟悉国家足球运动发展政策和方向,对足球学院的发展有清晰的思路和规划。
2.具备丰富的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经验,能够带领团队提升学院教学训练水平和竞技成绩。
3.具备较强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能力,能够积极拓展学院与国内外高校、足球俱乐部等的合作。
4.具备较强的领导力和执行力,能够团结带领学院教职工共同发展。
四、管理与待遇
选聘岗位性质为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期内(含试用期)按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新引进人才同级同类岗位标准予以兑现薪酬待遇。
(二)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标准者,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给予待遇,并履行相应引进人才层次的岗位职责。
五、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zzb@hznu.edu.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杭州足球学院副院长+姓名”),并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5-11:30;下午13:30-16:30)进行电话(电话:0571-28865022)确认。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聘杭州足球学院副院长报名表(须提供电子稿及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
(3)近五年个人业绩成果清单及10项以内代表性成果扫描件(以上材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
(4)近五年担任的行政职务、主要学术兼职及管理工作情况。
学校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方可进入选聘程序。
(二)面试考核
本次选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由学校组织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等相关机构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学校参加面试。面试以综合性面试、专业答辩方式进行。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及面试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副院长的聘任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咨询和监督
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名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hangzhou.gov.cn
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人才办)网站:
http://rsc.hznu.edu.cn
联系人:万老师
电话:0571-2886502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行政楼1206室 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邮编:311121
本公告由杭州师范大学组织部、人事处(人才办)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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