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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2021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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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公告

为加快健康萧山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指标共62名,其中: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33名,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18名,萧山区中医院医共体总院5名,浙江萧山医院医共体总院6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1)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3)非杭州市户籍,具有相应卫生执业资格,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原区卫生局、原区卫计局培养的定向生只能报考各医共体分院的相关岗位。2021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职位所需的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能胜任职位工作。

4.年龄一般在18至35周岁(1984年11月26日至2002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有独立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我区各医共体分院工作5年(含)以上的有相关执业资格的编外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9年11月26日至2002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20年11月2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

6.其他条件

(1)报考直属医院的考生须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历。

(2)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第十一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第六条规定、外籍人员和台港澳居民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报考医生类岗位(招聘计划中带“医生”字样的岗位)。已经注册过的,执业方向必须跟报考岗位相匹配。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且能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也可以报考。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毕业并在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为“应届生”。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职位。

(5)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与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12月26日。有意者请填写《2021年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次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3;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并同个人简历、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电子稿一并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应聘人员名单报送至区卫健局备案,并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谈。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若实际报名人数超过1:6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各职位的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工作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按规范的操作程序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不区分学科专业,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若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并且所有考生面试分均低于75分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根据各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考核。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面谈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方生效)。

5.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和报到。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萧山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入围人员,必须在公示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聘证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监察部门和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凭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报到证等正式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岗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逾期不到岗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不能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的紧缺岗位(专业)事业人员,初级职称及以下、中级职称、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分别享受人才专项补助5万元、10万元、20万元,其中到楼塔、河上、益农分院的,可分别享受人才专项补助10万元、15万元、25万元;人才专项补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5年等额发放。

本公告由萧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23530;举报受理电话:0571-82661081、83867207。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编辑/宗亘杰

审核/李明智,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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