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社区治理和社会工作,提高专业化社会工作者人才储备,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现社办〔2023〕2号)《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党委〔2018〕19号)等文件精神,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新党务”)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社工63名、两新党务13名,面向滨江区在职专职网格员招聘专职社工90名,面向滨江区户籍退役军人招聘专职社工5名,合计17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报考条件详见《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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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街道等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的专职社工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办法》(区民〔2023〕15号)规定执行,录用的两新党务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滨江)专职两新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区组〔2022〕21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成立考生储备库。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以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50%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考生储备库。后续出现此次招聘岗位人员缺岗情形的,由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请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可使用储备库人员递补。递补时按各岗位储备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生应服从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公示日起6个月。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印刷资料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委社会工作部:0571-895***34(专职社工)
0571-89520245/89521673(两新党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571-8952086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面试公告
公告网址: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
监督电话:0571-89521514
附件:1.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
2.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杭州市滨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2024年滨江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及两新专职党务工作者招聘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