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膜水中心,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应聘联系方式 |
1 | 实验员 | b2 | 1.承担一至多台大型仪器和多台中小型仪器的管理、分析测试服务工作; 2.协助负责实验中心测试平台的管理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35周岁以下,硕士及以上学历,化工类、材料类等相关专业; 2.要求服务意识强,能够全身心投入科研服务,能长期稳定工作,责任心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3.能熟练、独立操作下列仪器中一种或几种,有长期仪器操作者经验者优先,所指仪器如下:sem,afm,ftir,icp,toc,接触角仪,孔径分析仪,粒径分析仪dls,zeta电位分析仪。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8332581,应聘邮箱:chenxh@zjut.edu.cn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高校人才网”。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情况见表2:
表2: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贡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b2类岗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并自行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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