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开展 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与林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经富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紧盯乡村振兴的新需要,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热爱农业,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
三、招生对象
全富阳区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向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区农业农村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富阳区户籍的学生。
四、招生计划
2023年全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4名,其中农学2名、园艺1名、农林经济管理1名。
五、承办高校
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招生专业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学制为四年。
六、招生(招聘)程序
1、填报志愿
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2、组织体检
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区范围公示3天。
3、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七、定向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专业学制及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学制选考科目
农学四年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园艺
农林经济管理四年不提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