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违纪记录;
3.热爱工作,热心服务,恪守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需要;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24日至2005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24日;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司法调查的;
4.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
5.用工单位认为不能聘用的其他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至25日两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农业农村局8楼会议室(812室) 。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1寸免冠彩照一张(直接粘贴于报名表上);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现场告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要求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以上,对不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其中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招录的协检员、协检员(综合)岗位、区河道水库管理中心综合工作岗1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
2.笔试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确定。
4.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