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成立于2018年2月,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和浙江大学合作创办,宁波市政府负责投资建设,浙江大学负责办学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12月2日16:00。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3日9:00—12月8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9日9:00—12月9日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一律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2月21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生证和学校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国境外留学人员以所学课程专业相近报名的需提供佐证材料(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部分岗位需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产生的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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