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2个岗位,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内勤人员3名,其中图书管理员2名、阅读推广活动策划与组织1名。
岗位一:阅读推广活动策划与组织(1人)
1.负责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工作。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活动策划统筹、语言沟通协调能力。
3.擅长利用新媒体等方式进行阅读推广。
4.积极配合做好全馆的重要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岗位二:图书管理员(2人)
1.负责图书外借流通及相关的读者服务工作。
2.负责验收调入相关书库的图书,登记上架流通,做好图书各个环节的操作登记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组织能力,定期开展读者活动。
4.积极配合做好全馆的重要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本岗位节假日须轮班。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位不限。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全部条件要求的岗位。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7.户籍要求为杭州市户籍,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3年10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当天迁入人员。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2.联系方式: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联系人:潘主任(23660002,13456983798)。
3.报名要求:报考者将填写《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关注“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本公告页面下载),报名表以“姓名+岗位”形式命名发至邮箱 179697608@qq.com。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到临安区图书馆四楼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将在遵循个人是否愿意服从岗位调剂的前提下进行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对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留意相关信息发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在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请考生关注公众号。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
(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
(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
(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图书馆公众号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4.面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5.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71—23660003,13758288266。监督电话:0571-23615901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扫码下载)
???????????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杭州市临安区图书馆